“我会对你负责的,或者说,你应该对我负责吧,沈女侠?”
于是,当周恕之出现时,她不是拒绝,而是本能地缠了上去。
于是在某个寻常的夏日,他送她离开镇州府,自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他只能听到她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传闻,却再也见不到她的人。
她觉得,自己应该离这个男人远一点,她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点凡心都没有的。
首先,他只会一些
浅的武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讨厌这样的男人,可偏偏他长得……很戳她的审美。
换句话说,他长成了她意中人的模样。若只是如此,她当然能够定心拒绝,可他偏偏几次二番地黏上来,虽从未提及喜欢,可她又不是瞎子。
沈柔章长相明丽动人,甚至称得上姝艳,她刚出江湖时,因为她的美貌
引过来的乌遭男人简直一波接一波,他们似乎认为男人就应该强于女人,哪怕输在了她的剑下,她也
本无法甩掉这些狂蜂乱蝶。
从爱上她的外表,爱上她的强大,到爱上她柔
善良的内心,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我却并不愿意,我是个剑客,过不了你家的生活。”
“嗯,阿恕,我不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但同时,周恕之也知
,他或许留不住她。
柔章的心里有一块坚
的寒冰,他尝试着焐热,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块冰结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无法撼动祂。
至于之后为什么能再次相遇,一来是靠一些运气,二来就是用钱了。
然后就是一夜荒唐,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浑
酸
自不必言,最叫她惊恐的是,她看到了她
边躺着的良家少男。
他当然知
她在避开她,但周恕之想要让她知
,他不是她剑
周恕之不懂剑,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因为这一块寒冰的存在,她选择离开他,而也因此,她的剑
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
“别再跟着我,你与我
本不是一路人,还请周公子莫要纠缠。”
两人开始默契地结伴游历江湖,在商场上,周家麟儿周恕之的名
贯彻整个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个不名一文的无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
边,看着她仗剑行侠,看着她为民除害,看着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真的要走吗?”
她很是费了番功夫,才将那些乌遭男人全
踩在脚下,叫他们见了她跟见了姑
一样,只敢躲着她走。
然而命运,往往不可理喻。
沈女侠气得当场穿好衣服,提着悬水剑饭都没吃就出去找人干架,不是给她下烈
春药吗?那就翻倍下回去,
虫上脑的垃圾,去死吧!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不应该用简单的
别去定义,他只知
,他爱上了她。
周恕之是个意外,也只有这么一个意外。
江湖,敞亮的人是敞亮的玩法,但卑劣的人永远在突破卑劣的底线。
可如此一来,男人在她这里本就不多的好印象直接见底,沈柔章每次出门,都会默念“就当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木
桩子,谁又会跟木
桩子置气呢?”,如此二遍,她才能勉强不一出门就
剑。
沈柔章是个女人,当一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想要拿
一个女人时,最恶心人的办法当然是下药,且是烈
春 药。她凭着最后的力气重伤敌人、回到落脚之地,剧烈的灭
感几乎让她丧失了所有的感知力。
彩灯楼的出价虽然很高,但对他而言,只是一笔非常微不足
的小支出。
一顿发
完,沈柔章对上周恕之的眼睛,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那是他就知
,他应该放手,如果强行将她留下来,他们将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未来。
“但你知
,我不在乎这个。”